数据显示,当前我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约3.8亿辆股票推手,相当于每4个人就拥有一辆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性能等备受关注。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以下简称《技术规范》)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
记者7月24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为推进《技术规范》实施,加快新产品供应,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 加快新产品供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为什么要制定印发《意见》,加快新产品供应?
“标准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标准要切实发挥作用,不仅要把标准制定好,更需要行业管理部门、检测认证机构、电动自行车企业和广大消费者,把标准学好、用好。”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何亚琼表示股票推手,目前,距离9月1日《技术规范》正式实施已不足2个月。但标准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生产、检测认证、流通销售、登记上牌等多个环节同步推进。
据悉,此次《意见》从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管理、认证管理、销售监督、登记管理、老旧车辆更新换代、消费者权益保护、长效机制建设等七方面作出部署,推动电动自行车全产业链各环节按照新标准要求调整和适配,加快形成适应新标准要求的产业生态和监管模式。
其中,为推动新标准电动自行车量产上市,实现新旧标准车辆平稳过渡,《意见》作出三方面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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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技术规范》宣贯股票推手,持续调度企业新产品研发生产进度,指导企业及时停止研发符合旧版标准的产品,尽早推出符合《技术规范》的新产品,并向认证机构提出认证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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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指定检测认证机构严格依据《技术规范》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认证规则开展电动自行车CCC认证,及时满足企业产品检测认证需求,确保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尽快上市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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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旧标准车辆12月1日前完成消化、平稳退市,避免造成资源浪费,《意见》要求指定认证机构提醒认证委托人审慎提出旧版标准电动自行车认证委托。
针对电动自行车流通及使用环节的监管,《意见》主要从两方面作出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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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销售环节,严查非法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未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及充电器、锂电池等零部件;加强网络交易监管,严禁经营者在网络交易平台上销售不合格车辆或非法改装车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非法改装、制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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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登记环节,严格审查发票、产品合格证和CCC认证证书等证明、凭证,为符合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上牌,严禁为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办理电动自行车牌证。
为推动存量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有序退出市场,有效压减消费者身边的安全隐患,《意见》明确,一是各地有关部门要积极加大以旧换新政策宣传和补贴力度,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不断扩大符合新标准车型在以旧换新活动中的供给比重,引导相关企业和个人尽量选择符合《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二是加快推动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及报废回收行动,尽快淘汰存在安全隐患、不适合继续使用的老旧锂离子电池电动自行车。
此外,《技术规范》实施后,按照旧标准生产的电动自行车是否还能购买?
据悉,《技术规范》设定了两个实施时间,其中生产环节实施时间是2025年9月1日,销售环节实施时间是2025年12月1日。9月1日后,对于生产企业,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但是2025年9月1日之前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可以继续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2025年12月1日起,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新标准。因此,对于经销商,12月1日前可继续销售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但鼓励消费者从即日起就优先购买安全性更高、实用性更好的新标准车辆,减少身边的安全隐患。
何亚琼表示,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与有关部门一道,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意见》实施,保障符合新标准的产品有效供给,切实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本质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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